【CSI口罩】申訴署調查指部分市面出售的CSI口罩或屬過期貨 有政府部門曾將240個過期口罩分予職員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2/17 10:58

最後更新: 2020/12/17 18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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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署調查指部分市面出售的CSI口罩或屬過期貨。

新冠肺炎初期,本港曾掀起「口罩荒」,由懲教署生產的過濾口罩(「CSI口罩」)去向成為全城關注議題。申訴專員公署今年接獲14宗有關CSI口罩的投訴,並主動調查發現,懲教署及物流署由生產﹑採購至分發CSI口罩的整體安排都未有漏洞,但個別部門處理過期口罩程序不夠嚴謹,更有政府部門曾向職員派發240個過期口罩。公署又說,今年初曾有零星的CSI口罩在市面出售,部分被檢獲的口罩可能是過期應予丟棄的口罩。

由懲教署生產的過濾口罩(即CSI口罩)。(申訴專員公署提供)

申訴專員公署同時掲示滲水辦處理舉報出現多項問題,有個案耗時4年調查跟進,詳情即看:【下一頁】

申訴專員公署於今年3月至12月就CSI口罩的生產、分發、點存和使用安排主動調查。結果發現,個別獲分發CSI口罩的政府部門處理過期口罩未夠嚴謹,以及於疫情發生前分發口罩尺度鬆緊不一,雖然並無反《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》對屬於耗用物品的CSI口罩的相關規定,但可能會增加CSI口罩被濫用的風險。

公署指,未有證據顯示CSI口罩大規模或有系統地流出市面,但發現於今年初曾有零星的CSI口罩在市面出售,部分被檢獲的口罩可能是過期應予丟棄的口罩。

申訴署認為,過期CSI口罩的來源有可能是部門丟棄的口罩,因此抽視了政府7個部門,包括懲教署﹑物流署﹑食物環境衞生署、香港海關、政府統計處、選舉事務處和機電工程署,處理過期口罩的程序,當中有部門會安排職員將過期口罩及其包裝盒剪破,然後放入垃圾膠袋內封好才丟掉;亦有部門於疫情初期,在口罩供應極為短缺的情況下,保留了狀況良好的過期口罩作最後應急之用,並將部分過期口罩分發給屬下職員作緊急備用。

申訴專員趙慧賢。(申訴專員公署提供)

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,其中一個被檢視的政府部門曾將240個已過期的CSI口罩分發給職員,但她未有透露屬哪一個部門,亦不排除不止一個部門都有類似的做法。

公署稱,口罩的質量及過濾效能在過期後或會下降,若有部門將過期口罩分發予職員使用,又或因處理過期口罩的程序不夠嚴謹以致被任何人士撿拾並使用,除了或會未能保障該些人士的健康外,更可能繼而影響公共衞生。

公署亦發現,於疫情發生前,有個別部門會把大部分口罩分發給職員並保留少量備用;有些則會把部分口罩放在工作間,供職員取用;亦有部門僅應職員要求才提供口罩,而所有部門均不會要求職員簽收口罩,職員或因此獲取超過其實際所需的數量, 或增加將口罩轉贈或轉售他人的風險。

由懲教署生產的過濾口罩(即CSI口罩)。(申訴專員公署提供)

此外,公署留意到,非政府組織(NGO)過往只須向懲教署提供一些基本資料,便可向該署訂購口罩,但未有規限有關組織如何使用口罩,包括轉售或作私人用途。懲教署告知公署,今年11月已決定日後不考慮向非政府組織出售CSI口罩,公署認為有助減低CSI口罩及其他產品或服務可能被濫用的風險。

公署說,懲教署由生產至付運CSI口罩,以及物流署由採購至分發CSI口罩的整體安排,雖然未見漏洞,但向兩署提出7項建議,包括懲教署應考慮就接受訂購CSI口罩訂定優次及增加透明度,物流署應重新檢視可要求分發口罩的「非政策局及部門」名單,兩署亦應汲取今次應對疫情的經驗,制訂應變指引。

物流署發言人表示,接納並會積極跟進申訴署建議,包括制定和向部門發出有關管理口罩及其他個人防護裝備的指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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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瑩